第(3/3)页 代娜扳着手指算着,喜滋滋的,一副财迷相。 路易也稍稍感慨,实力上来之后,冒险者的赚钱速度远比码头工人之类的苦力快得多。 但转念一想,如果这个委托换普通的冒险者小队来,没能迅速将头狼斩首的话,二十多头恶狼一拥而上,小队团灭都是有可能的。 翌日上午,在银羊毛村吃过早饭后,下水道小队趁着天还不热,在村民们的欢送下出发,赶往了金奶牛牧场。 巨角牛,是一种体重超过两千公斤,像是一辆小坦克般巨大的野生牛类。 作为一种超凡物种,其力量非常恐怖,横冲直撞下足以掀翻一栋平房,牛皮之坚韧,就连寻常箭矢和长矛都扎不穿。 别说是牧民们了,就算是有七八点力量的冒险者,都不敢轻易招惹巨角牛。 不过巨角牛和狼群有一个最大的不同,那就是前者有经济价值。 不管是牛头还是牛角,都能拿去卖钱,另外如果能将巨角牛给阉割掉的话,它们就会变得容易驯化,变成农耕的好帮手。 而巨角牛也不需要像狼群一样,还得专门蹲守,它们在白天就已经很活跃了。 刚抵达金奶牛牧场,路易就看到一头雄壮无比的黑皮巨角牛,将身体压在了一头体型正常的家养奶牛身上。 那画面,实在是令人不忍直视。 牛逼大了。 不远处,一头黑白纹的公牛看着这一幕,牛眼中浮现出人性化的痛苦,却始终不敢上前。 有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拿着套索套在那双巨大的牛角上,想将巨角牛拉开。 结果后者只是一甩头,就把这俩小伙子给甩飞到了一边,摔了个七荤八素。 路易赶紧将懵懂无知的梅利拉到了身后,不让他看到这炸裂性的画面。 诺拉低着头,将兜帽又往下拉了拉。 代娜红着脸,强行不让自己去看那惊人的一幕,吞吞吐吐道: “路易,咱们……咱们赚哪种钱?是直接将巨角牛干掉,还是要去阉割它们?” “但,但是阉割的话,会不会过于……过于……” 第(3/3)页